签证
荷兰探亲访友签证
受理范围: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提前预订天数:15个工作日
出签成功率:99.5%
预订须知
1、费用包含:签证费、签证中心服务费、我司的服务费用、出签后首次快递配送费用(如您选择我司自取出签护照,费用中包含的配送费用不退)
2、费用不含:以上未提交费用
3、我司公布的签证有效期和停留天数,仅做参考,一切均以签证官签发的签证内容为唯一依据。请您拿到签证及护照后再支付机票与酒店费用,否则一切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4、您的材料14:00前交于我司,我司需要2个工作日(公共假期、领馆休息日及周末除外)反馈材料结果,如晚于14:00交于我司,则需3个工作日(公共假期、领馆休息日及周末除外)反馈材料结果。
5、未满6周岁儿童不收取签证费60欧元(约520人民币);需支付签证中心服务费与我司服务费679元;
在职人员
退休人员
需要提交材料
护照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末页需本人中文签名(不要用铅笔签名);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2、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照片
半年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签字)。
名片
本人名片2张(如有请提供)。
身份证
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户口簿
提供户口簿整本复印件(从第一页印到第一张空白页),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结婚证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邀请函
1、认证的邀请信原件(有效期6个月)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 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天数 、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费用由谁支付、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也必须签字。
2、认证的经济担保信原件
A.如果担保人在荷兰居住:
- 该担保人过去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
- 经荷兰当地市政厅认证的经济担保书
B.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且邀请您一同去荷兰:
- 签字的担保信(请在www.hollandinchina.org 下载担保书)
- 他/她的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
- 他/她的收入证明(雇主信)
- 在荷兰的住宿证明或者在荷兰的亲属签发的经当地市政厅认证邀请信。
3、邀请人的居留证的复印件(如邀请方是在荷兰的外籍人)或荷兰籍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的护照,身份证或居留证复印件也必须提供。
双方关系证明
如是探亲,需提供经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如是访友,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邀请信或书信往来等。
在职证明
1、提供打印在有准确单位地址、电话的抬头信纸上的英文在职证明,加盖公司公章或人事章并有负责人签名和职务(如申请人本人是负责人,请公司其他高管签名,不可以自己签名)。
2、在职证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在公司的职务、月薪,在现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此行目的、行程日期、准假天数、说明谁承担费用并保证其遵守当地法律以及按时返回中国,公司保证申请人回国后保留其职务(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样本)
附:
营业执照
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非企业单位可用组织机构代码证代替)。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必须有近一年内的年检章。
资金证明
(可以是配偶名下的资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提供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工资卡对账单,银行卡对账单或存折复印件,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存款余额建议在5万元以上,须有银行盖章)。
资产证明
以下财产证明,请尽可能多提供,有助于出签:(可以是配偶名下的资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1、银行存款证明;
2、国际信用卡正反面复印件及六个月对账单,显示信用额度;
3、房产证复印件;
4、购车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5、股票交割单或其他资金证明。
行程安排
(如您行程中包含其他申根国家,在荷兰境内停留的天数必须是最多的):
1、往返机票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英文行程单保持一致)
2、酒店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英文行程单保持一致)
提示:A.如由对方提供住宿,请在认证的担保函中说明。
B.领取签证时领事馆有可能要求出示机票原件。
附:
医疗保险
旅游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须是电脑出单,手写保单无效)
1、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
2、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个人资料表
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附:
重要信息
如果您需要递交经认证的公证书,请注意:
- 公证处必须在公证书上注明所签发的公证书的来源材料,并附上该材料的复印件,方可接受。
- 如果您是在您的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只须由外交部单认证即可。
- 如果您是在另外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则需要外交部和您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的双认证。
上海领区:江苏 浙江 上海 安徽
广州领区:广西 广东 福建 海南
北京领区:中国其他地区
自由职业者
需要提交材料
护照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末页需本人中文签名(不要用铅笔签名);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2、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照片
半年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签字)。
身份证
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户口簿
提供户口簿整本复印件(从第一页印到第一张空白页),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结婚证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退休证明
退休证的复印件。
邀请函
1、认证的邀请信原件(有效期6个月)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 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天数 、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费用由谁支付、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也必须签字。
2、认证的经济担保信原件
A.如果担保人在荷兰居住:
- 该担保人过去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
- 经荷兰当地市政厅认证的经济担保书
B.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且邀请您一同去荷兰:
- 签字的担保信(请在www.hollandinchina.org 下载担保书)
- 他/她的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
- 他/她的收入证明(雇主信)
- 在荷兰的住宿证明或者在荷兰的亲属签发的经当地市政厅认证邀请信。
3、邀请人的居留证的复印件(如邀请方是在荷兰的外籍人)或荷兰籍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的护照,身份证或居留证复印件也必须提供。
双方关系证明
如是探亲,需提供经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如是访友,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邀请信或书信往来等。
资金证明
(可以是配偶名下的资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提供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退休工资卡对账单,银行卡对账单或存折复印件,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存款余额建议在5万元以上,须有银行盖章)。
资产证明
以下财产证明,请尽可能多提供,有助于出签:(可以是配偶名下的资产证明,同时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1、银行存款证明;
2、国际信用卡正反面复印件及六个月对账单,显示信用额度;
3、房产证复印件;
4、购车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5、股票交割单或其他资金证明。
行程安排
(如您行程中包含其他申根国家,在荷兰境内停留的天数必须是最多的):
1、往返机票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英文行程单保持一致)
2、酒店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英文行程单保持一致)
提示:A.如由对方提供住宿,请在认证的担保函中说明。
B.领取签证时领事馆有可能要求出示机票原件。
附:
医疗保险
旅游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须是电脑出单,手写保单无效)
1、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
2、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个人资料表
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附:
重要信息
如果您需要递交经认证的公证书,请注意:
- 公证处必须在公证书上注明所签发的公证书的来源材料,并附上该材料的复印件,方可接受。
- 如果您是在您的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只须由外交部单认证即可。
- 如果您是在另外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则需要外交部和您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的双认证。
上海领区:江苏 浙江 上海 安徽
广州领区:广西 广东 福建 海南
北京领区:中国其他地区
在校学生
需要提交材料
护照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末页需本人中文签名(不要用铅笔签名);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2、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如旧护照遗失,提供遗失证明;(注明护照号,是否有签证记录和拒签记录)。
照片
半年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签字)。
名片
本人名片2张(如有请提供)。
身份证
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户口簿
提供户口簿整本复印件(从第一页印到第一张空白页),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结婚证
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复印件。
邀请函
1、认证的邀请信原件(有效期6个月)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 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天数 、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费用由谁支付、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也必须签字。
2、认证的经济担保信原件
A.如果担保人在荷兰居住:
- 该担保人过去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
- 经荷兰当地市政厅认证的经济担保书
B.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且邀请您一同去荷兰:
- 签字的担保信(请在www.hollandinchina.org 下载担保书)
- 他/她的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
- 他/她的收入证明(雇主信)
- 在荷兰的住宿证明或者在荷兰的亲属签发的经当地市政厅认证邀请信。
3、邀请人的居留证的复印件(如邀请方是在荷兰的外籍人)或荷兰籍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的护照,身份证或居留证复印件也必须提供。
双方关系证明
如是探亲,需提供经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如是访友,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邀请信或书信往来等。
经济来源证明
未就业成人已婚者,提供配偶的在职和收入证明 婚姻关系公证书(由外交部认证);如果单身/离异/丧偶,提供其他固定收入证明。
资金证明
1、银行卡对账单: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建议六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工资卡对账单、银行卡对账单,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存款余额越多越好,须有银行盖章)。
2、存款证明:银行出具的本人名下至少3万元(建议5万元)的存款证明原件,需冻结三个月。(不是必须材料,建议提供)
资产证明
以下财产证明,请尽可能多提供,有助于出签:
1、银行存款证明;
2、国际信用卡正反面复印件及六个月对账单,显示信用额度;
3、房产证复印件;
4、购车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5、股票交割单或其他资金证明。
行程安排
(如您行程中包含其他申根国家,在荷兰境内停留的天数必须是最多的):
1、往返机票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英文行程单保持一致)
2、酒店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英文行程单保持一致)
提示:A.如由对方提供住宿,请在认证的担保函中说明。
B.领取签证时领事馆有可能要求出示机票原件。
附:
医疗保险
旅游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须是电脑出单,手写保单无效)
1、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
2、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个人资料表
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附:
重要信息
如果您需要递交经认证的公证书,请注意:
- 公证处必须在公证书上注明所签发的公证书的来源材料,并附上该材料的复印件,方可接受。
- 如果您是在您的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只须由外交部单认证即可。
- 如果您是在另外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则需要外交部和您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的双认证。
上海领区:江苏 浙江 上海 安徽
广州领区:广西 广东 福建 海南
北京领区:中国其他地区
学龄前儿童
需要提交材料
护照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末页需本人中文签名(不要用铅笔签名);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2、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
照片
半年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签字)。
身份证
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如有请提供)。
户口簿
提供户口簿整本复印件(从第一页印到第一张空白页),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邀请函
1、认证的邀请信原件(有效期6个月)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 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天数 、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费用由谁支付、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也必须签字。
2、认证的经济担保信原件
A.如果担保人在荷兰居住:
- 该担保人过去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
- 经荷兰当地市政厅认证的经济担保书
B.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且邀请您一同去荷兰:
- 签字的担保信(请在www.hollandinchina.org 下载担保书)
- 他/她的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
- 他/她的收入证明(雇主信)
- 在荷兰的住宿证明或者在荷兰的亲属签发的经当地市政厅认证邀请信。
3、邀请人的居留证的复印件(如邀请方是在荷兰的外籍人)或荷兰籍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的护照,身份证或居留证复印件也必须提供。
双方关系证明
如是探亲,需提供经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如是访友,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邀请信或书信往来等。
在校证明
1、提供打印在学校抬头纸上的英文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请假时间、所在院校、地址、联系电话。加盖学校公章或学籍章或教务章,有学校负责人亲笔签名(学校负责人包括校长,教务主任,学籍管理处老师等,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样本)。如是应届毕业生(除大学生之外),可凭毕业证书或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代替。
2、学生证:学生证的复印件。
附:
资金证明
(可提供父母名下的资产,未成年学生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成年学生提供体现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
提供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工资卡对账单,银行卡对账单或存折复印件,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存款余额建议在5万元以上,须有银行盖章)。
资产证明
以下财产证明,请尽可能多提供,有助于出签:(可提供父母名下的资产,未成年学生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成年学生提供体现关系的户口本复印件,出生证复印件或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
1、银行存款证明;
2、国际信用卡正反面复印件及六个月对账单,显示信用额度;
3、房产证复印件;
4、购车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5、股票交割单或其他资金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如是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请根据出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若与父母同行,须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经中国外交部认证)
2、若只与父母一方出行,须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父母不同行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同行一方的同意公证书并认证(经中国外交部认证)
3、若父母双方均不出行,须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双方的委托公证书并认证(经中国外交部认证)
4、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人必须为儿童本人,具体格式内容请参照样本
附:
行程安排
(如您行程中包含其他申根国家,在荷兰境内停留的天数必须是最多的):
1、往返机票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英文行程单保持一致)
2、酒店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英文行程单保持一致)
提示:A.如由对方提供住宿,请在认证的担保函中说明。
B.领取签证时领事馆有可能要求出示机票原件。
附:
医疗保险
旅游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须是电脑出单,手写保单无效)
1、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
2、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个人资料表
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附:
重要信息
如果您需要递交经认证的公证书,请注意:
- 公证处必须在公证书上注明所签发的公证书的来源材料,并附上该材料的复印件,方可接受。
- 如果您是在您的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只须由外交部单认证即可。
- 如果您是在另外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则需要外交部和您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的双认证。
上海领区:江苏 浙江 上海 安徽
广州领区:广西 广东 福建 海南
北京领区:中国其他地区
需要提交材料
护照
1、护照在归国后至少还有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末页需本人中文签名(不要用铅笔签名);护照至少留有连续2页的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2、如有旧护照,则一并提供原件。
照片
半年内拍摄的2寸(3.5cmx4.5cm)白底彩照3张(照片背面签字)。
户口簿
提供户口簿整本复印件(从第一页印到第一张空白页),如是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出生证明
出生证的复印件。
邀请函
1、认证的邀请信原件(有效期6个月)内容包括:申请者的个人资料(姓名, 出生年月,护照号码)、逗留时间天数 、逗留目的、保证其返回中国、费用由谁支付、双方联系方式、邀请方亲笔签名。由目的地申根国政府出具的官方邀请函,或由担保人签字的邀请信。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也必须签字。
2、认证的经济担保信原件
A.如果担保人在荷兰居住:
- 该担保人过去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
- 经荷兰当地市政厅认证的经济担保书
B.如果担保人在中国居住并且邀请您一同去荷兰:
- 签字的担保信(请在www.hollandinchina.org 下载担保书)
- 他/她的中国居留许可复印件
- 他/她的收入证明(雇主信)
- 在荷兰的住宿证明或者在荷兰的亲属签发的经当地市政厅认证邀请信。
3、邀请人的居留证的复印件(如邀请方是在荷兰的外籍人)或荷兰籍身份证复印件;
如果担保人有妻子/丈夫或登记的伴侣,他/她的护照,身份证或居留证复印件也必须提供。
双方关系证明
如是探亲,需提供经外交部认证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如是访友,需提交能证明申请人和担保人朋友关系的文件原件,照片原件,邀请信或书信往来等。
资金证明
(可提供父母名下的资产,并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
提供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的有进出账记录的工资卡对账单,银行卡对账单或存折复印件,对账单上须能显示持卡人姓名及卡号(切勿在最后突然存入大额款项,存款余额建议在5万元以上,须有银行盖章)。
资产证明
以下财产证明,请尽可能多提供,有助于出签:(可提供父母名下的资产,并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
1、银行存款证明;
2、国际信用卡正反面复印件及六个月对账单,显示信用额度;
3、房产证复印件;
4、购车证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5、股票交割单或其他资金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如是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请根据出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若与父母同行,须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经中国外交部认证)
2、若只与父母一方出行,须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父母不同行一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不同行一方的同意公证书并认证(经中国外交部认证)
3、若父母双方均不出行,须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并认证、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父母双方的委托公证书并认证(经中国外交部认证)
4、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人必须为儿童本人,具体格式内容请参照样本
附:
行程安排
(如您行程中包含其他申根国家,在荷兰境内停留的天数必须是最多的):
1、往返机票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英文行程单保持一致)
2、酒店预订单(必须与您的英文行程单保持一致)
提示:A.如由对方提供住宿,请在认证的担保函中说明。
B.领取签证时领事馆有可能要求出示机票原件。
附:
医疗保险
旅游医疗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须是电脑出单,手写保单无效)
1、保险金额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须有进行保险索偿的可能性
2、旅行医疗保险须适用于所有申根国家和逗留全程
个人资料表
填写真实完整的个人资料表一份并本人亲笔签字。确保联系电话真实有效、保持畅通便于领馆联系。
附:
重要信息
如果您需要递交经认证的公证书,请注意:
- 公证处必须在公证书上注明所签发的公证书的来源材料,并附上该材料的复印件,方可接受。
- 如果您是在您的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只须由外交部单认证即可。
- 如果您是在另外的使领馆申请签证,您的公证书则需要外交部和您户口所在领区的使领馆的双认证。
上海领区:江苏 浙江 上海 安徽
广州领区:广西 广东 福建 海南
北京领区:中国其他地区
温馨提醒
1、请务必确保您的护照在归国后仍有半年以上有效期,并且至少留有两页空白签证页;
2、在办理签证期间,我司可能会根据您的材料情况要求补交其他材料、增收担保金或予以劝退;使(领)馆有可能根据客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电话抽查,也可能会针对您的实际情况,要求补交其他材料,或延长签证受理时间,您须及时补交,否则有拒签风险(此情况由使(领)馆决定,我司无法干预)。
3、您所申请的签证是否可以成功,取决于相关国家使(领)馆签证官的直接审核结果;若最终发生拒签状况,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不予退还签证费用。如客人因护照及个人原因或因使(领)馆工作出现差错以致在出入境时遇到问题,我司不承担责任。
4、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在职证明、存款证明以及关系证明等原件均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提前准备好相应材料复印件,一旦送签,我司将无法提供。
5、签证结果返回我司后,您的护照及其它返回的原件资料,您可选择来我司自取,或委托快递寄送,如您选择快递寄送方式,则表示您授权我司委托第三方(快递公司)进行快递服务,第三方所有服务条款、权利与义务,您均已了解和认 可。对于快递有可能带来的丢失、破损、或其他问题,由第三方对您进行负责,我司不予承担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任何赔偿。当您选择我司的产品或服务时,视同您已认同此条款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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